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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

为充分发挥协会行业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进一步提升协会凝聚力,对遵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一、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20项):

(一)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资格证书及牌匾,并享有“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员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二)对积极宣传协会各项服务活动,提高协会影响力和服务水平的会员,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平台为会员提供行业资讯、政策法规、专家解读等信息服务;

(四)通过“会员服务管理平台”向广大会员传送服务信息;

(五)免费赠送协会会刊《福利中国》杂志1套(6期/年);

(六)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择优发布会员风采,扩大会员单位对外影响力;

(七)经审核,可在会刊《福利中国》杂志彩插广告1次;

(八)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九)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年会活动;

(十)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十一)参展“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享受八折优惠;

(十二)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国际考察项目;

(十三)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十四)免费提供专业的机构标准化咨询、答疑服务;

(十五)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1个免费名额/年);

(十六)免费参加协会研发的线上培训课程(2个免费名额/年);

(十七)优先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可享受立项优惠发布协会团体标准权益;

(十八)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养老服务业蓝皮书》的研创工作;

(十九)免费赠送年度《中国养老服务业政策标准汇编》1本;

(二十)为会员搭建与政府部门、相关组织沟通交流的平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25项):

(一)理事单位享受会员单位(二)至(四)、(六)至(十四)、(十七)至(二十)项会员服务;

(二)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资格证书及牌匾,并享有“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三)可推荐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作为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专家库成员;

(四)免费赠送协会会刊《福利中国》杂志2套(6期/年);

(五)免费在会刊《福利中国》杂志上发表单位或个人文章;

(六)参加理事会,参与协会内部管理以及对重大事项的落实进行监督;

(七)免费为会员提供参观、学习、交流方面的便利;

(八)优先参与协会获批的国家级试点项目;

(九)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2个免费名额/年);

(十)免费参加协会研发的线上培训课程(2个免费名额/年)。


三、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30项):

(一)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理事单位(一)、(三)、(五)至(八)项会员服务;

(二)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资格证书及牌匾,并享有“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三)协会受邀可委派负责人出席单位周年庆祝等涉老相关活动,或致贺函1次/年;

(四)免费赠送协会会刊《福利中国》杂志5套(6期/年);

(五)优先获得在本会举办的论坛、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上作主题发言的资格,充分展示会员单位的整体实力及精神风貌;

(六)参加常务理事会,对协会的日常运营管理进行监督;

(七)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承办资格(如:博览会分论坛承办方;培训班承办单位);

(八)免费获得机构运营与管理的专业指导;

(九)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3个免费名额/年);

(十)免费参加协会研发的线上培训课程(3个免费名额/年)。


四、副会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30项):

(一)副会长单位享受常务理事单位(一)、(三)、(五)至(八)项会员服务;

(二)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资格证书及牌匾,并享有“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三)免费赠送协会会刊《福利中国》杂志10套(6期/年);

(四)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5个免费名额/年);

(五)免费参加协会研发的线上培训课程(5个免费名额/年)。


以上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所有。

此外,本会将根据会员的需求,不断向会员单位推出更富有特色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