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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构建普惠优质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5-02-23

据抽样调查,江西省南昌市48.3%的城市居家老年人和58.7%的农村居家老年人对助餐服务需求迫切。为解决城乡老年人用餐难题,南昌市于2019年在农村地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2021年全面推动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普惠、质量安全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打造方便可及网络
南昌市“点面”结合优化助餐点位布局。一方面全面统筹布局,南昌市将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统筹考虑,综合考虑人口密度、老龄化程度、用餐半径等因素,按“中心城区15分钟、远郊(农村)地区20分钟”原则合理布局助餐点位,现有城市幸福食堂180家、农村助餐点454个;将助餐点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行动,80个老旧小区增设助餐功能;制作老年助餐点服务电子地图,方便百姓查找点位。另一方面整合资源设点,南昌市整合养老资源,依托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农村颐养之家等场所设置助餐点;整合社会餐饮资源,依托现有餐饮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拓展老年助餐功能;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链接社区物业、社区快递驿站、便利店等设置点位;整合邻里资源,通过老年人互助、邻里互助等方式解决助餐难题。
建立多元支持机制
南昌市将建立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列为《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重要内容,要求助餐点为符合条件的居家高龄、孤寡、空巢、残疾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桌、配送餐等助餐服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将助餐工作纳入市民生实事重点推进,2020年起将助餐服务纳入市人大执法检查重要内容。
南昌市对于老年助餐实行不同的补贴政策,既有针对建设运营的,也有针对就餐老年人的。比如城市助餐点享受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每年1万元—3万元运营补助,农村助餐点享受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每年3万元—5万元运营补助。同时,城市户籍70—7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天享受2元助餐补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天享受4元助餐补助;农村60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低保老年人,70岁以上留守、失能、困难老年人在个人每月自缴200元的基础上,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每月各补贴100元。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用水、用电、用气居民生活类价格。
南昌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协会等开展助餐服务,全市26家社会餐饮企业、20家企事业单位食堂、14家养老机构、27家社会组织、454个基层老年协会开办老年助餐点。
规范助餐服务标准
在硬件方面,南昌市明确建设指引,城市养老助餐服务点同时具备制餐和配餐功能的,厨房区域和食品库房面积之和不得少于30平方米,集中就餐区域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农村地区按照“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所”标准建设,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2023年起,全市推广“幸福食堂”标识、餐具、员工工服、营业时间牌等21项内容统一,打造光明社区、茶园街社区幸福食堂等79家助餐示范点。
在软件方面,南昌市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规范》和《南昌市助餐服务点食品安全工作指引》,细化了资质、场所布局、设施设备等8方面内容;制定老年助餐管理办法,规范助餐服务,要求幸福食堂会员卡预收费不得超过1000元;建立运营考核机制,综合考虑就餐人次、老年人满意度、卫生情况、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予以不同等次运营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运营方责令退出。
南昌市还以幸福食堂为载体,推行“食堂+N”服务,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用餐之余让餐桌变书桌、茶桌,食堂变学堂、爱心驿站、便民超市。
筑牢安全运营防线

南昌市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规范养老助餐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把好源头“准入关”。实施常态化食品安全督查,多部门联合开展“幸福食堂”服务质量及食品、燃气、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在县(区)每年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市级定期联合开展“四不两直”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老年助餐点的食品经营资质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是否合法、规范,切实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同时,全市养老平台与人社系统实现对接,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用餐、数据上传,将全市助餐信息集成于数字系统,确保运营补贴发放精准。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