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推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倾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兼顾公益与市场,确保服务可持续……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4年,辽宁省民政厅将更好履行兜底保障职能,优化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路子,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3年,辽宁省城乡低保月平均标准分别达到753元/人和601元/人,保障86.6万人;城乡特困供养月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280元/人和837元/人,保障13.7万人。各市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预警,将3.8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惠及7.9万人次。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救助4万余人次。全省慈善组织发展到221家。全省养老机构发展到2270家,床位20.96万张。全省新增社会组织978个。新建社工站182个,累计建成1354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持续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2024年,辽宁省将推动各市制定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策和清单。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聚焦中低收入群体,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10个以上;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推进孤寡老年人探访关爱,织密织牢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制定下发农村养老、公建民营、运营补贴、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水平评价,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护理员能力素质。优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启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计划,构建让老年人及其家属能够信任、养老服务机构重信用、社会公众有信心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今年,辽宁省民政系统还将重点做好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改革创新社会事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等工作。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