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6
6月30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未保办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主持会议。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周宏出席座谈会。
会上,市未保办简要介绍了本市未保条例修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需要重点调研的问题。部分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围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完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强化网络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蒋蕊指出,此次调研座谈会探讨的问题涉及面广、层级多样,很有代表性。与会人员立足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关注,结合工作实际,对修订未保条例提出了非常具有实操性和现实性的意见建议。起草组将加强研究,通过立法来固化实践经验、明确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机制。希望各相关部门、各区和街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也欢迎人大代表继续建言献策,实施监督。 现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04年11月25日经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2月27日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未保条例的实施,对于提升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水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迫切需要修订未保条例,以适应上位法要求和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需求,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调整至市民政局以来,市民政局积极履行未保工作牵头协调职责,全面开展未保法的系列宣传贯彻活动,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起草小组,加快推动未保条例修订工作。下一步,市未保办将针对重点、热点问题陆续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立法需求,广泛征求对未保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