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202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杨宏毅、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高晓兵表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在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和基础性地位。
《意见》针对现在我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管什么”就是要明确监管重点。《意见》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五个方面,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谁来管”就是要落实监管责任。《意见》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三个方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特别是明确了直接涉及的16个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怎么管”就是要创新监管方式。《意见》从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放管服”改革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求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意见》在以下几方面有一系列创新。
第一是理念创新。所有的监管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形成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重要措施。
第二是体系创新。《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养老服务的监管,完善了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两手并重,相互促进。丰富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健全了养老服务在制度体系上的“四梁八柱”。
第三是模式创新。形成了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新型监管模式,深化养老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变了原来围绕“许可”进行监管的模式,针对取消许可后的新情况,强化宽进、鼓励参与的同时,突出过程监管、结果监管,完善事中事后配套监管制度,确保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
第四是机制创新。搭建了养老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机制。《意见》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
第五是措施创新。《意见》借鉴很多领域有效的监管做法,总结了四年多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对突发的、影响安全和质量的事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责令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服务、停业整顿,或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推行“互联网+监管”等。
(来源:国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