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会 中文/ EN
线上申请 线下申请
行业快讯

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要讯

山西两省政协委员支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出现,近年来我省农村老年人口迅速增长。农村青壮年纷纷离开农村,涌入城市,外出打工谋生。导致留守老人在农村地区大量出现,使得传统的依靠家庭养老的农村固有养老模式遇到严峻挑战,其他的社会养老模式在广大农村还没有建立和完善,当下农村养老已成为许多农村和农民面临的一个大问题,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生活缺少照料的问题不容忽视。
    山西省政协委员杨益民曾对侯马市大南庄村的养老状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发现,大南庄村是有3000多人口的大村,全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800多人,其中留守老人就占到了6成以上。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也给新农村建设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村“两委”拿出300万元资金,在村里原校舍的地基上修建了养老院,采取“个人交一些、集体补一些”的办法,使养老院得以运行。目前养老院已入住留守老人80余名,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家庭子女的养老尽孝之忧。但从近一年的运营情况来看,养老院床位紧张,满足不了全部老年人的需求;收费低,每人每月300元的费用无法维持养老院的正常运行,村“两委”为此一年补贴资金18万元,使得原本非常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更是紧上加紧。
    伴随老龄化一起出现的是“空巢老人”的大量增加。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接近3亿,“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也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2亿“空巢老人”,并且相当比例都分布在农村。省政协委员刘本旺说,我省近年来推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如何解决农村养老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杨益民委员建议,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他说,我省可以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农村先行先试社会化养老服务,然后在取的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农村养老院等社会化养老制度尽快覆盖到广大农村,保证农村困难家庭的老人在晚年得到社会化的照顾和帮助,使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普遍得到保障。杨益民认为,我省可尝试在有关养老保障方面立法,以便在经济政策上予以扶持。对农村集体养老院专项建设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明确乡村可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人养老。民政等部门可列出专项资金,对农村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运营费用给予补助。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制定出适宜的政策,合理并充分利用各种养老资源,加大老年人保障的投入,提高家庭养老能力,充分关注老人的精神活动,让他们度过体面而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刘本旺委员建议,通过土地转租、转包,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土地耕种问题。由村委会组织,对农村“空巢老人”所拥有的土地及外出打工子女的土地帮助其进行转租、转包等经营运作,提高土地的收益。大力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确保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运行经费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慈善网络,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农村养老机构积极捐资、捐物、捐服务,拓宽经费来源;建立人员聘用培训机制,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如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协同补齐农村养老“短板”,这对于农村养老问题是关键的一方面。刘本旺委员认为,要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通过相关政策维护农村社会保险的稳定性和强制性,保障农村空巢老人能够享受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其次,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扩大社会救助的援助力度,健全农村福利设施的兴建与分配,建立针对农村老人社会救助与福利发展规划;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老人的保障力度,积极实行医养结合等。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