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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成型

发布时间:2015-07-28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人社部正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目前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方案将在年内出台。从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看,目前各地差距巨大,5地区可支付月数不足10个月。专家认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将使制度彻底摆脱地区间基金收支余缺无法调剂的难题,可以提高制度遵缴率,稳定收入来源,有利于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早在2012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已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此后,全国统筹推进步伐缓慢,甚至一度陷入停滞。

有专家认为,统筹层次太低是目前社保制度一切弊病的根源。便携性问题、投资运营问题、财务风险问题和可持续性问题的解决,都要求提高统筹层次。

事实上,从养老保险收支情况看,各地差异巨大,全国统筹已迫在眉睫。记者从人社部得到的数据显示,2014年,养老保险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有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上述8个省市的基金收入就占到总收入的52.7%。支出超过1000亿元的有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7省市的基金支出占到总支出的44.7%。

从基金结余情况看亦是如此。截至2014年底,广东省累计结余达到5128亿元,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四川结余也超过或接近2000亿元。但贵州、吉林、天津等15个地区的结余均不及500亿元。2014年养老保险的可支付月数也极不平衡,广东、北京分别为50和30个月,但黑龙江、天津、陕西、吉林4个省市和新疆兵团的可支付月数均不到10个月。

“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是优化社会统筹制度的最重要的契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表示,随着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的出台,可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的整体规划,消除地区之间因为负担比差异而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也可以通过地区之间调节资金余缺,起到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实现互助共济的功能。

不过,基于一些历史因素,全国统筹必然面临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各个地方固化的利益格局。

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必然会出现用东部盈余的养老金来弥补处于亏空状态的中西部地区,这将引发东部地区的不满,对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形成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