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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09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动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近日,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决定开展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工作。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和建设工作,促进职业院校围绕本地区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带动相关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点建设。
  《通知》指出,本次遴选工作的遴选条件包括: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密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科学合理,专业建设、教学组织管理规范;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通知》明确,本次遴选专业范围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家政服务(老年服务方向)和社区康复(老年康复方向)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方向)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述专业范围内,原则上共可推荐3至5个专业点,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行指委可各推荐2至3个专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