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指出,医养结合主要通过在养老机构内配套设置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门诊部等形式,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
发布时间:2014-10-20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指出,医养结合主要通过在养老机构内配套设置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门诊部等形式,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