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2
7月22日,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老年人优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以完善细化优待法规政策体系为主轴,以丰富深化优待服务内容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创新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人优待工作健康、深入、可持续开展。
李立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下,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深入,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优待服务范围更加扩展,敬老优待氛围更加浓厚。多年来,老年人优待工作在政务服务方面,19个省(区、市)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2个省(区、市)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地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青岛率先探索试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海南、重庆等地在落实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殡葬救助等制度时,给予老年人适度倾斜与照顾。在卫生保健方面,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不断增多,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老年人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普遍施行,大部分省(区、市)坚持每年定期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全国超过88.8% 的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体系;医疗优惠普遍实行,就医便利性明显提升,31个省(区、市)均对老年人实行普通挂号费减免,很多地方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病床等特色服务。在交通出行方面,城市公共交通实现70岁以上老年人票价普惠,很多地方将年龄下移至65岁甚至60岁,备受老年群众欢迎;机场、火车站、体育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北京、吉林、云南等很多地方开始探索实施交通出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山东、江苏等地开展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老年人及施优单位免除后顾之忧。在商业服务方面,水、电、暖气、燃气、金融、保险、电信、通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