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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 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4-06-10

央广网北京6月10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养老服务和设施规划,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目前我国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的确面临着建设用地紧张、总量不足而且设施落后问题,而现在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瓶颈性的问题。为此,《通知》强调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别来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口如果居住比较集中或者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要适当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新建的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且要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通知》还明确已经建成的小区要通过资源配置、租赁、腾退或者是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通知下发之前小区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情况要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牵头,城乡住房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以及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没有按照规定来配置居家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一些小区今年之内要完成整改方案,并且制定和重新启动整改工作而且要限期落实;最后《通知》也要求,明确用于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用房,不得挪作他用。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的用途。尤其是严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改变用途、以及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在通知当中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