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5月28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养老服务业再获利好。根据《意见》,今后该省每个小区都将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今年起,省财政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养老服务可以“储蓄”
根据《意见》,到2020年,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60%以上农村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该省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社区人口规模在1万-1.5万人、 1.5万-3万人、3万-5万人的社区,应分别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1085平方米、16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此前,不少人曾提出建立养老“储蓄”制度,年轻时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将来老了可享受免费服务。这一建议也被采纳,该省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和养老服务储蓄制度,将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4市试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在老年人群中,有一部分人由于疾病或者工伤等原因,身体失能或者半失能,无法完全自理。此前,青岛市对这部分人群实施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了其后顾之忧。今年,这项制度的实施将得以扩面。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护理为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探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在东营、潍坊、日照、聊城4个市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