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0
记者9日从民革中央了解到,民革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关注加强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两岸合作养老的问题。
建立两岸消费纠纷调解合作机制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两岸四地旅游市场热络,2013年内地与香港旅游双向交流达1.18亿人次;两岸旅游双向交流达 800万人次。随着两岸四地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双向消费呈迅猛增长态势,保护消费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信息共享和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的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已迫在眉睫。
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应将两岸合作维权机制纳入两岸制度化协商,推动商签相关协议。借鉴大陆与港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合作的经验,建立大陆与台湾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和消费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增进两岸相互了解,推动交流合作,保障两岸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由中消协参与的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平台,健全和完善两岸四地民间调解合作机制。
探索建立两岸四地跨境消费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目前,港澳台地区消保组织已与大陆40多个省市的对口单位在消费纠纷协调处理方面签署区域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