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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05
记者3月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辽宁省养老福利制度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建有农村敬老院654所,床位达到6.5万张;全省13.9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5091元和3480元;15897名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保障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8600元和6900元;43万城乡老人享受到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