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改善老年人民生,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一、落实规划任务。筹备召开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地如期落实规划要求的任务措施。研究编制《国家中长期老龄事业发展纲要(2013-2030年)》。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预研究。
二、推进政策研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研究制定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政策;会同教育部、文化部等研究制定支持老年人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制定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及促进老年旅游的政策。发布《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成果,扩大战略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创新社会治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政策调研;进一步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政策研究,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制度建设工作。推进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探索老龄统计规范化工作。
三、深化创建活动。编制“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指南”并开展创建活动。开展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四、强化基层工作。启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乐龄工程”,加大中西部地区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推广交流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经验。继续开展 “银龄行动”。建立“老有所为”专家数据库,拓宽老年人才参与平台。继续开展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并对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五、加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