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4
记者3月2日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经过近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海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全省已有海口、三亚、定安等16个市县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覆盖率达到了 88%,今年全省将普遍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省按照《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海南省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形成了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约 180个社区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日臻完善。2011年以来,省发改委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了1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2013年,海南省利用财政资金,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120名。同时,建设海南省社区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为全省1万名民政对象和困难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
机构养老也有新的发展。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提供养老服务床位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14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28家;养老床位数23665张,其中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15197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8468张。全省平均每千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9.75张,比2010年增加16.2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