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北京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整合政府资源,开辟养老新途径,将经营不善、闲置或半闲置的机关疗养院改为养老院,弥补养老需求。这一建议是否可行?记者采访了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
“这个建议是好的,总体思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吴玉韶表示,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目前,许多疗养院、度假村、宾馆的经营状况不佳,促进它们转型经营,对于弥补养老机构紧缺也有实践意义。”
“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是会遇到实际困难。”吴玉韶说。
首先,隶属关系和产权问题。这些疗养院、度假村、宾馆、招待所等,分属不同的部门和行业,整合起来难度大,需要相当的力度。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国养老机构目前的确存在着紧缺状况,但是,我们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不是总量上的紧缺,而是结构性紧缺”,吴玉韶说。这种结构性紧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城乡结构、护理与非护理结构。
在城乡结构方面,城区养老机构紧缺,而郊区和农村养老机构总体上并不紧缺。2013年底,我国共有养老床位50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 25张。但是,这些养老床位70%都在农村,而闲置的床位也大多数在农村。“实际上,许多疗养院、度假村等都是建在郊区或农村的,把这些机构转成养老院,并不能解决城区的养老机构紧缺问题。”
护理型和非护理型方面,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和生活型结构不合理,现有床位中,80%是一般性养老床位,只有不到20%可提供长期护理。而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达3500万人,仅完全失能老人就有1200多万人,护理型养老床位紧缺。吴玉韶表示,养老需求中,护理型养老是刚性需求,具有不可替代性。护理型养老需要相对完备的医疗设施,需要离大的医疗机构近,便于紧急救助;需要离城区近,便于家人探望……从这些方面来说,那些身处郊区或农村风景秀丽之地的疗养院、度假村等,更适合改造成休闲型而非护理型养老院。“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