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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明确补贴措施 鼓励老人入住郊区养老院

发布时间:2014-02-26

本市城乡养老床位供需失衡,中心城区养老床位一床难求,郊区养老机构却门庭冷落。如何鼓励中心城区老人入住郊区养老院,缓解中心城区的养老床位压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2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今后,中心城区政府将制定引导、鼓励本辖区户籍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的补贴措施。

  从2006年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已联合制定文件,要求中心城区政府制定补贴政策,鼓励中心城区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院。目前,已有部分中心城区政府制定了相应补贴措施。此次立法将这一补贴措施正式上升为法定规范。这意味着,今后中心城区政府区级财政预算中将有专项资金用于这一补贴。

  条例还明确养老机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其中,养老机构使用水、电、燃气、电话,均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养老机构使用的有线电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