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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并轨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2014-02-13

  备受公众关注的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再次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决定。显然,这个决定对于加快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消除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以及长期存在的城乡差别,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大特征,是过度碎片化和差别待遇。所谓碎片化,是指我国的养老保险被分割为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公务员养老保险五种形态。而且,不同种类的养老保险在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社会保障的不统一,正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社会公平正义受损的根源之一。

  相对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是上述各种类别保险制度并轨中最容易、基础最扎实且成本最低的一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如今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地区,约2亿农村居民加入新农保。而2011年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上是参照新农保的模式来建立的。在养老待遇和缴费标准上,两者相差甚小。据统计,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约为3.2亿。

  正因为两者差别不大,所以早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出之初,一些省份就已经将二者合并在一起。根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经有15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相较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各种养老保险模式之间的并轨才是真正的挑战。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就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中国社科院近期发布的2014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参保率分别呈上升趋势,其中,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 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

  而更让公众不满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依然“高高在上”的养老保险待遇。相较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既不用履行缴费的义务,又能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虽然中央已经提出了并轨的路线图,但起码目前尚未有任何并轨的迹象。毫无疑问,这才是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啃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