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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今年试点“以房养老” 保险公司集体观望

发布时间:2014-01-27

  老龄化的加速,让中国社会陷入对“老有所养”的集体忧虑。“以房养老”这个“舶来品”会否水土不服?四川本地保险人士表示,由于以房养老在中国受多方面限制,目前仍在等待相关实施细则出台。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以房养老”提上日程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但并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不过,在此之前,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要于今年1月推出“以房养老”产品。

  尚无具体时间表

  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一时间,关于“以房养老”的话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所谓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然而,由于国人素有“养儿防老”的传统以及 “家产传后”亲情观念,“以房养老”概念一经推出便在社会上引起争论。

  日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被业界视为保监会对曾备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的最新表态。不过,此次会议上尚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

  值得注意的是,最早宣布将推“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已于2013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但原定于本月发布的产品已经延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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