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20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报道)受历史、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新疆养老服务业发展总体滞后,养老服务产业尚未形成规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未富先老”的特征明显,政府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资源有限。居家养老刚刚起步,社区养老缺乏依托,机构养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16.7张,远低于全国平均23张平均水平。
在自治区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古丽基娜·尼牙孜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发展自治区养老服务业的议案。代表们认为,应从新疆实际出发,以满足各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逐步满足各民族、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使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截止目前,全疆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241.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0.86%,并以年均4.36%的速度增长。老年人口分布不均衡,总体上农村高于城市,北疆高于南疆,兵团高于地方,首府和兵团城市、地州所在的城市高于县城。沿边城市和兵团的空巢老人比例较高。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问题,把它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出台了《自治区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73”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争取国家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新疆发展养老福利事业。三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全国对口援疆省市共投入13.6亿元,建设了以养老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福利园区68个,目前已经建成52个。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目前全区各类养老设施1002个(所),机构床位数42440张,较2009年增加2345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由2009年的8.9张增加至16.7张;建立完善了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80岁以上高龄津贴和免费体检制度,全区保障农村五保人数增加到10.73万人。自治区对民办机构给予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