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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五市高龄老人可领津贴

发布时间:2014-01-08

本月起,桂林市开始向80岁以上(含80周岁,下同)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至少可获得30元津贴(本报1月6日4版曾报道)。记者了解到,2012年该区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提到了将在“十二五” 期间推进给80周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的工作。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老龄办了解到,除了桂林以外,河池、防城港、梧州、南宁也都下发了相关通知,为80 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金额不等的高龄津贴
  南宁十万高龄老人可领津贴
  2010年,南宁市就开始为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在2012年3月召开的南宁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将在当年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生活津贴。2013年12月31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全市80 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这项惠民举措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获得高龄津贴。南宁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南宁市80周岁以上的老人人数约10万出头,目前南宁市正在筹措资金,尽快将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手中。
  据悉,对于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90~99周岁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80~89周岁的老人,各城区、各开发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各县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对80~8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具体办法。
  河池百岁老人最高可月领2000元
  数年前,东兴等少数县(市、区)已将高龄老年人补贴的门槛降低到80周岁以上。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之际,东兴市将高龄老年人补贴在原来的执行标准上增加了一倍,80~89周岁的老年人,由原来每月补贴50元提高到100元。持有东兴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领取。
  2013年8月,防城港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