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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政局:发展民营养老关键要解决用地问题

发布时间:2014-01-06

 福州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92.8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4.56%,其中70岁及以上老年人46.4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1.17%。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人口剧增,空巢化速度加快。如何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引起政协委员的关注。

 

  现状剖析:公办养老力量有限民营机构发展不足

  据统计,福州人口年龄结构1994年进入老年型,1999年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行列,约20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人口老龄化进程。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我市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据统计,福州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7家(总床位近7000张),公办养老机构所占比例很低。全市能够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足2万名,与目前福州近百万的老龄人口相比,公办养老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可谓杯水车薪。

  为弥补公办养老力量的不足,近年我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资金投入不集中、服务设施建设不齐全、服务覆盖面小、活动少、实际收效低等问题。

  民办养老机构也处在起步阶段。一方面民办养老院因资金、场地等问题,无法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大多数民办养老院从业人员没有受过护理专业培训,几乎没有人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许多管理人员普遍缺乏社会工作的知识,服务内容简单,往往只能提供最简单的家政服务。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都无法满足护理需求。

  委员建议:发展民营养老服务列入重点民生项目

  针对养老院“公立难进、私立难营”的现状,农工党福州市委会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把民营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建设民营养老院与建设公办养老院及社区居家养老同等对待。

  农工党福州市委会认为,政府对民营养老院建设应加强资金保障,把发展民营养老服务列入重点民生项目,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吸纳民间资金,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办法,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和设施,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格局。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助,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