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2
从5月1日开始,《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正式实施。昨天,上海市民政局透露,上海在全国首创老年照护等级评估地方标准,今后,养老服务将有章可循。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经济困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经过等级评估后,还能获得差别化养老服务补贴。
上海是全国最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截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养老机构600多家,养老床位10万余张,为27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等评估工具在全市各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和部分养老机构广泛使用,并实现信息化管理。截至2012年底,有近13万名老年人经评估获得养老服务补贴,拥有评估员近600名。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行业专业人士编制《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看到,《评估要求》依据国际通用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以及认知功能评估量表,从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其中,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包括进食、修饰及洗浴、穿(脱)衣、如厕及排泄、移动等五个评估事项。评估后得出“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四种结论、三个照料等级。
“标准的制定,一是通过评估机制科学界定老年人照护需求是否存在,有哪些需求;二是根据评估结果为其提供相应服务,即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是机构养老。”业内人士表示,评估标准将为合理配置老年人照护服务资源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