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2
2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不仅明确了为社区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享多项优惠政策,还确定了4家养老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然后逐步推广,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都把社区延伸服务作为重要服务项目。
《意见》指出,为社区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享受以下政策支持:一、医保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作为其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为社区延伸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并纳入公共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鼓励新建养老机构设置内部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对试点养老机构申请设置内部医疗机构的,卫生和社保部门给予优先受理和审批。对没有条件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其社区延伸服务,可按照社区家庭责任医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其纳入家庭责任医生团队分片包干的责任范围,鼓励有需求的老人家庭与家庭责任医生签约,由家庭责任医生为他们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二、用工政策支持。对本市户籍、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社区老年人护理工作的人员,按照1名服务人员护理5名老人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政策。三、风险防范政策支持。为解决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问题,将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所设立的虚拟床位纳入全市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范围。四、购置设备支持。参与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的试点单位,提出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购置设备明细,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置设备补贴资金。
首批试点养老机构包括: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和平区劲松护养院、南开区鹤童护养院和望园养老院。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赵伟介绍,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其实就是养老机构走出去,将专业的养老机构服务送进在家养老的老人身边。对于老人来说,可以不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又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有利身心健康;对于养老机构来说,可以充分发挥服务潜能,避免“一方面有机构无人住,另一方面有需求无人服务”的现象。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是今后天津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