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0
下个月起,60周岁以上的全市被征地农民以及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将享受到更高的养老待遇了。近日召开的十一届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将上述两类人群的养老保险的待遇统一提高至每月270元,同时将这两个险种统一并入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
记者昨日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此举为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基本相适应,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
据了解,2007年9月,惠州市政府出台了《惠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为130288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33673人。目前老年津贴和养老金均为每月50元。2007年1月,惠州市政府出台了《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保人数为9265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576人。目前,老年津贴和养老金均为每月100元。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下月起统一提高标准后,这两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待遇统一提高至270元/月,逐步缩小与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低生活保障水准的差距(目前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低生活保障水准已调整为385元)。
2007年的暂行办法中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此番调整后将领取待遇的年龄条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统一为年满60周岁。
此外,在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后,取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各级财政缴费补助,实现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正常衔接,逐步向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过渡。
据悉,此番待遇提高,各级财政每年需总投入1.11亿元(市3100.79万元,县区7996.48万元),其中财政新增投入9007.17万元(市新增2512.75万元,县区新增649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