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0
据合肥日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迈出新步伐,惠及范围全面扩展。
为了促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合肥市制定出台了《合肥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基本标准》、《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提高合肥市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新建、改扩建敬老院8所,新增床位465张。完成“合肥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和“合肥老年公寓”项目建设的前期筹办工作等项目建设,全市老年福利机构达155(含老年公寓38)个,床位18916(含老年公寓5999)张,养老床位拥有率27‰,“515敬老工程”实现乡镇全覆盖。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得到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得到不低于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