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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投保责任险最高可获赔500万

发布时间:2012-11-08

今后,老人在养老院如发生意外伤残甚至死亡,并属养老院责任范围内,将由保险公司买单。昨天,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全市401家养老服务机构将在本月全部投保综合责任险,保险费由政府补贴80%,养老院出资20%,最高赔付限额将可达到500万元/年。

保险费政府补贴80%

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摔倒、骨折等意外的事件逐年增加。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老人出事后近六成家属会找养老机构解决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市民政局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以化解养老机构的高额赔偿风险,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保险费用由养老院按实际运行床位缴纳。本市会对保险缴费按照80%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只需负担保费的20%。”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人表示,此补贴比例目前为全国最高水平,今后市里还将适时调整补贴比例。

养老机构本月完成投保

前天,市民政局与承保方——人保财险北分公司、平安财险北分公司及国寿财险北分公司正式签署投保协议。

该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三项,总投保费用为160元每床位(人)每年。投保后,如果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入住老年人人身伤害或身故以及第三者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具体赔付按照床位数来进行,床位在200张以下的,最高赔付额在200万/年,床位在200-500张之间的,最高赔付额为300万/年,床位在500张以上的,最高赔限额可达500万元/年。本月下旬,全市所有401家运营中的养老机构都可完成投保工作。

四季青养老院院长刘中丽介绍,养老院有700张床位,虽然还没出现因老人发生意外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但院里非常愿意上这个保险,“降低了养老院的风险,也可减轻老人子女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