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9
中广网乌鲁木齐10月19日消息(记者张雷 加乘)新疆昨天召开第十六次民政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新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用三年时间建设覆盖全区城乡的养老机构网络,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逐步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到2015年,新疆城乡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8.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目前新疆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1年年底,新疆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0.48万人,占全疆总人口的10.93%。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90万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新疆确定“十二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每年确定10个县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管理服务网络。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网络;在农村依托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立足新疆实际,编制并公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上门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模。支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室无障碍改造。倡导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探索家庭照料者培训和支持工作,巩固家庭养老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采取社会力量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和慈善公益组织资助并监管的方式,以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及家庭为使用终端,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等形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50%的城乡社区。
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结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