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7
“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9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老龄委了解到,《乌鲁木齐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正式出台。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老年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
具体来说,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100%。
到2015年,各区(县)至少要建有1所以养老服务为主,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到1.2万张左右,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0张,满足“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贫困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业照料服务需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老年专业管理服务人才。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
“十二五”期间,各区(县)要建立区(县)老年活动中心,力争大多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建有老年活动站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利用自身条件建设本单位的老年活动场所。
另外,将建成乌鲁木齐市老年活动中心。各区(县)全部建立老年大学(学校),老年人入学率达到老年人口的5%以上。建成一批街道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推广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一次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各区(县)每年至少组织举办一次老年人文艺汇演或老年人体育运动会。
截至2011年年底,乌鲁木齐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32.7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3.14%。到2015年,社会老年人口的数量将增加到42万人以上,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