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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居家养老服务3年后将覆盖60万老龄人口

发布时间:2012-10-17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宝鸡市城市精神中首条就是“崇德尚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年10月是全国第三个“敬老月”,活动主题为“敬老爱老,共建共享”。10月23日是“九九”重阳节,也是第25个老人节。即日起,本报特推出“孝亲敬老”系列报道,以期进一步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唤起全社会孝亲敬老意识,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平安、幸福、和谐的家庭、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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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了解到,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6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7%。2011年到2015年是宝鸡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将更加凸显,因此大力推进老年服务体系、老年工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从制度、文化、物质等方面应对人口老龄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十一五”期间,全市老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市老龄办基础上成立老年事业局。全市38.5万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1.56万60岁以上城镇居民分别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养老金。全市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7个,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250个,新建和改建县区老年活动中心6个,老年公寓5个,床位1500多张。2002年开始,率先为全市年满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07年开通全省首家3999110老年人信息服务热线,累计为老年人提供各类信息服务2万多次……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2.3万,占总人口的14.1%,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6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7%。

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在老年社会保障方面,宝鸡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市县两级均要建立高龄老人信息库,确保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无失漏。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老年人就医减免制度。进一步完善老年福利制度与优待政策,鼓励和支持乡镇(街)、行政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金、养老救济金制度,各县(区)老年救助基金“十二五”末力争达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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