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7
10月11日从社保部门了解到,201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均有所调整。据悉,本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在原每人每年缴费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个档次的基础上,再增设一个最高档1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居民医疗保险方面,财政补助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均有所提高。
此外,201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方式也有了进一步完善。由参保人员到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缴纳现金改为由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市民卡代扣代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参保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打印《无锡市区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单》,次日起,本人凭市民卡及缴费单到就近的收费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同时参加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参保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打印《无锡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通知单》,在次日起一个月内,本人或监护人凭缴费通知单和市民卡到就近的收费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单独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以及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重残二类人员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三无对象、农村五保、社会特困、60年代精简退职、优抚、重残、特困职工家庭等个人免缴人员仍按原办法办理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