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0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办法》,从2012年起将增加300多万元重点用于提高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和计生女儿户家庭奖励扶助金。据了解,对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在国家和省特别扶助的基础上,市、县再按照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13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70元的标准增加发放扶助金。
实施办法还规定,为农村一女、二女计生家庭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对确认符合增加“新农保”基础金的对象,按“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标准(660元每人每年)给予补助。同时,对确认符合农村一女、二女家庭父母绝育术奖励制度的对象,给予每户不低于46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