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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2-04-25

同志们:

我们在邯郸隆重召开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部署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总结交流各地特别是河北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加快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养老服务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构成,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怀老年人,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安排了一大批资金项目,有力保证和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建立了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制度。孤老供养制度和服务政策继续完善,15个省份建立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农村养老服务起步发展,老年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迈出重要步伐。二是初步实现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共同发展和相互衔接。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推进,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依靠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多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很多城镇基本建立。大量城乡社区开展了对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务。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4.18万个,养老床位36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19.7张。三是初步形成了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队伍。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机制。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老龄委加大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规划编制、政策创制、标准研制、管理监督等职能,形成推进合力,在很多地方实现了养老服务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在政府主导下,着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注重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壮大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力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