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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发布时间:2012-03-21

青山为凭,绿水作证。过去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指引下,我国民政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民政工作成就巨大,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民政工作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一路走来,民政部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建设,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编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规划,推动出台了一大批政策制度,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实效进一步彰显。”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述。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民心大于天,和谐在人间。不断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深深扎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壤,正以实际效能彰显“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

温暖人心的数据,构筑起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农村低保对象由不足500万人增长到5313万人。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保障救助标准较5年前有较大幅度提高,城市低保月标准从每月170元提高到288元,农村低保从每年840元提高到1718元。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低保对象7600万人,占到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约5.7%。

——将符合供养条件的552万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通过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供养设施逐步完善,全国已建成农村五保机构3万多所。供养服务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五年前的每人每年1608元提高到3400元、1225元提高到2470元,集中供养率由18%提高到33%。

——到2009年底,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稳步推进。医疗救助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县(市、区),5年累计救助3.38亿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2.64亿人,实施大病救助7340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以解决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特殊生活困难为目的,积极推进临时救助建设,目前,已有25个省(市)建立了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面对不测风雨,独具特色的救灾抗灾机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