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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养老险改革推广先事业单位后国家机关

发布时间:2012-03-0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3月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正在试点的是“延迟领取退休金年龄”,而不是“延迟退休年龄”。他还透露,养老制度双轨制将遵循先事业单位、后国家机关的顺序逐步进行。

养老险 五省市试点改革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轨制养老待遇,尹蔚民表示,这两个制度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等方面都不同,待遇也有所不同。为消减两者间差距,我国已连续8年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并注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尹蔚民承认,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将要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他介绍说,已在五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适当时候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此基础上,再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并未试点

尹蔚民表示,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比较年轻”。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制度的挑战,特别是正处于逐渐由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的转变过程,有必要研究我国的退休年龄问题。

但他特别纠正,目前个别地方“不是在试点延迟退休年龄,而是在延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因为退休年限的决定权在中央,人社部现在还没有进行试点。他同时承认,从完善养老制度和应对老龄化挑战角度而言,延迟退休年龄都是积极有效的方案,只是中国要结合自身国情,经过论证测算,也需要社会各界统一认识。

借支资金 辽宁借支属特例

回应记者提问时,尹蔚民表示,辽宁省借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是根据实际情况,经国务院同意采取的一个特殊政策,不会向其他地区扩展。

他解释说,辽宁省在计划经济时期聚集了大量城镇人口,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现在既要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又要保证给老人当期发放养老金,资金平衡上出现矛盾。辽宁省经请示国务院同意,暂从做实个人账户中借款,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按每年度个人账户运营收益率计息。这种借支政策是特例,不会向其他地区扩展。

资金缺口 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