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4
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天津的老年人用餐又有了一项新的选择——老人家食堂。这类食堂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提出,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主要提供配餐、就餐、个性化送餐服务;二级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居(村)委会免费提供场所。
办法要求,老人家食堂应提供价格为13元的标准套餐。标准套餐不少于2种供老年人选择,供应份数要满足老年人需求。老人家食堂应根据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其他价格的套餐。
老年人享用标准套餐(各区)及以上价格的套餐时,市、区还将按比例给予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办法规定,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暂不享受助餐补贴。以上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
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标准是,为老年人每发放1次助餐补贴,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记者周润健、尹思源)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