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5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19年必将成为日本外劳政策的一个重大转折年,日本国会对新外劳政策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实行修改的新闻铺天盖地,无时不在牵动着在日外国劳动者们的心。
日前,日本厚生劳动省要修改在日外国人抚养家属的医疗保险适用条件,意图将其限定为“日本国内居住的被抚养家属”。11月11日,厚生劳动省又提出计划在2019年内修改《国民年金法》(养老金法律)。
根据日本现在的养老金制度,加入“厚生年金”的公司职员,其所抚养的年收入在130万日元以下的配偶被称为“第3号被保险者”,无需缴纳保险费也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并且,养老金制度对于第3号保险者的长期居住地没有硬性规定。
日本厚生劳动省提出将会在2019年内修改现行养老金法,要求外国劳动者抚养的配偶领取政府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在日本国内居住,意图阻止这部分的财政外流。
不过,在这一法律修改方针提出后部分舆论认为,外国劳动者与日本人干一样的工作,纳相同的税,但外劳配偶领取养老金却有如此限制,于情于理都是对外国劳动者的一种歧视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