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5
日本厚生劳动省最近向各都道府县发放关于制订《围绕养老服务信息公布制度进行实地信息采集》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围绕养老服务信息公布制度的制定,将废止照护保险法中对机构需每年进行一次调查的条款,由各都道府县自身认定是否对机构进行调查。
养老机构需要提示“机构申请的时间”“服务开展的时间”以及“养老机构当地信息”。如养老机构需要进行调查的,只需在“更新申请时”或“达到一定开业年数时”接受调查即可。采集到的信息在被公开时,如发现有信息伪造或受到消费者者质疑时,要根据当时的状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译自《日本CB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