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05
为了推进在日本养老机构实习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两国的护理人才考取日本的“照护福祉师”(国家资格),厚生劳动省考虑对两国的实习人员发放劳务补贴。
日本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两国缔结经济合作协定(EPA),从2008年开始日本接收并培训来自两国的养老护理人员。截止2012年1月1日,有685人在全国各地养老机构实习年满3年,并具备“照护福祉师”报考资格。1月29日,有95人初次参加了此次国家资格的考试。
接收该项目中外籍实习生的养老机构共有254所。虽然这些研修生可以拿到与日本人等同额度的工资;但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所以机构得不到国家发放的“照护服务薪酬制度补贴金”。因此,接收实习生的养老机构提出“经济负担太大”等问题,机构也在不断减少外籍实习生的接收人数。(译自《日本朝日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