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5
关于2023年居家和社区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昌平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真:010-58123159 电子邮箱: 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