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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将提质发展基本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2-07

近日,2021年江苏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总结2020年及“十三五”全省民政工作,并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2021年,江苏民政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提质加速“一老一小”等基本服务。

增强“兜底”功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

吕德明介绍,2021年,江苏将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实施新修订的低保工作规程,重点抓好“单人保”、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的落实。完善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强化分散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完善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要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调整当年度低保标准。

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形成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发展基本养老服务——35%的城市街道要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吕德明介绍,2021年,江苏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要夯实居家社区养老基础性地位。强化家庭养老支持,推进“原居享老”。推动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为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加强街道层面社区养老设施建设,35%的城市街道按标准建设具备日托、全托、培训、评估、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稳步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品质。

儿童关爱保护——建设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广“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做法,健全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识别、分类施保、应保尽保”。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政策。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养、治、教、康”能力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做优做实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积极构建“1+N”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实践基地体系,完善运作机制,规范服务内容。加强儿童“关爱之家”运行管理,建设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抓好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培训。

优化专项社会服务——积极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着力提升民政专项社会服务水平。

要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集中守灵中心建设,改扩建10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抓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大力宣传现代文明绿色殡葬理念,推广“云祭扫”工作经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要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依据《民法典》等最新法规政策要求,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落实离婚“冷静期”等新政,优化登记流程。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工作,拓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施结婚颁证制度。持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应用、便捷化服务,在实现省内通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来源:公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