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2
Q: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与一般在家养老有何区别?
A: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环境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家庭为基础,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照料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家庭照护增能,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与机构床位相比,家庭照护床位没有床位费的成本压力,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Q: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能提供哪些服务?
A: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制订专业照护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Q:谁可以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A:具有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
Q:如何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A:有意愿建立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可向常住地所在区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就近选择服务机构。
Q: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如何实现医养结合?
A:参与的服务机构能够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将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
Q:能否使用医保报销?
A: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家庭病床规定进行管理、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Q:家庭照护床位如何收费?
A: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采取市场定价,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而服务对象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按期缴纳照护服务费用。
Q:能否纳入“第六险”保障范畴?
A:《办法》明确提出,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区,应探索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并做好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