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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将覆盖城乡

发布时间:2020-12-07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建设健康辽宁。

据介绍,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07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4.72%。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我省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一是要求各地要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行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全面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等健康科学知识,切实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提升健康素养;二是开展老年预防保健行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三是开展老年医疗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提供老年医疗服务的机构要加强心血管、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炎等老年重点疾病能力建设,提升老年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四是开展老年康复和护理促进行动,加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五是开展老年长期照护服务行动,推进多元化长期照护服务;六是开展安宁疗护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及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

《实施方案》不仅给出“路线图”,还明确了“时间表”。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老年健康相关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