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引导入职从业、健全培训体系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促进人才质量稳步提升。
设立应届毕业生入职奖励。按照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的标准,分三年发放入职奖励,鼓励引导高素质人才到养老服务行业入职从业。
给予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结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分500元至1500元五个标准,直接将津贴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吸引和留住更多养老护理人才,补齐我市养老护理员短板。
健全培训体系。分类、分级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试合格的按照每人1500元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同时,加快推动区级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夯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全市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9000多人将直接受益;每年培训不少于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社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