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9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合力配置全省老年护理服务资源,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努力满足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根据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记者在“方案”中注意到,将进一步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及以上。
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方案”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及以上,普遍开通方便老年人就诊的绿色通道。
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增加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此外,“方案”中指出,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其中,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公立三级医院要承担辖区内老年护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积极参与。二级医院要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对于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质量而言,护理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至关重要。记者在“方案”中注意到,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护士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对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培训,提升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心理护理等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
此外,委托省护理学会开展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加强全省老年护理专科人才队伍培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和本单位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中,保证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护士队伍的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各地可以依托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学会(协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启动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加强对本机构内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
另外,“方案”中还提出,各地、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并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