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4
年底前,陕西省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可按规定享受交通和生活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2家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中,西安市有5家,西安以外其他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分别有1至2家
7月2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由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今明两年陕西省将完成5万名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到2022年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
为推动《方案》落地,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已先期面向全省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认定的考评员、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授课辅导员开展培训。养老护理员考评员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民政厅颁发考评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授课辅导员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民政厅颁发养老护理员特聘辅导员证书。
今年起,陕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网络报名、考勤量化、考试结业的办法,严格按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培训、职业等级、人员信息等全流程管理。年底前,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可按规定享受交通和生活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按照基层推荐申报、省级联审把关、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我省已确定22家培训机构作为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其中西安市5家,西安以外其他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分别有1至2家,主要根据当地人口基数和老年人口规模设置。
《方案》明确,由省人社厅、省民政厅指导做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向认定的22家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共同授牌,省、市(区)人社部门按级将培训基地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目录。省教育厅负责协调职业院校,指导相关院校做好培训教学管理工作,省财政厅为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培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省民政厅每年会同有关部门随机组织抽查,取消培训效果差、意见反响大或存在套取培训经费等行为的基地的培训资格。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