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日前,青海省卫健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推进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22年青海省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青海省于200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73.61万,占总人口的12.11%。目前,青海省老年人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的达20.5万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28.2%,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13.3万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8.3%,老年人整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
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结合省情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了《实施方案》。这也是青海省第一个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对推进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施方案》除了明确建成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外,还明确了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情况下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优化科室设置,提升老年病诊疗能力,促进优质中藏医药资源向机构、社区、家庭延伸。
青海省还将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