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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10

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无锡市将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和领跑者”为目标,以加快推进养医结合型机构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为重点,确保到2020年,全市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达61%以上。

一是着重加强简政放权。民政部门将按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放管服”工作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将取消医务室等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人社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设立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优先给予医保定点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三个月以内。

二是着重加大补贴力度。对市区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配套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或新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套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每床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市区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配套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或改扩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套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每床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市区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利用现有养老床位改扩建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已运营的社会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床位改扩建设立养老机构的,按改扩建床位数给予每床5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养老机构取得审批许可的康复医院、护理院视设备设施等投入情况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备案管理的医务室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提高医保定点床位标准,将定点护理院的床日费用定额标准由80元/日提高至100元/日。

三是着重加大人才扶持。从今年起,对符合一定条件、在同一医养结合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护理员、社工、医生、护士和康复师,从第二年起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特岗津贴;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特岗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10年(含)以内的,最高补贴至每月500元;连续工作11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对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其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包括护理、护士、康复、社工等)专技岗位工作满五年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目前,该市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医保定点床位补贴、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和入职奖励等四项标准均居全省第一,医保定点审批时限全省最短。



(来源: 江苏省老龄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