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7
“我不觉得苦,反而觉得很幸运。有这么多人关心,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这是湖南省宁乡市孤儿张香和姐姐共同的心声,她们曾因父母的相继离世陷入人生谷底,但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她们重拾了生活的信心。这只是湖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中的小小缩影,从孤儿、留守儿童,到困境儿童、流浪未成年人,湖南始终以儿童优先为原则,一系列事关儿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一批与儿童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有效实施,只为儿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建立孤儿普惠制度 服务延伸至困境儿童
5月22日上午,宁乡七中。笑起来的张香,很温暖、很清新。在班主任刘老师的眼中,16岁的张香懂事、学习自觉、乐观开朗,与同学相处融洽,学习成绩还名列年级前茅。出生于宁乡市流沙河镇的张香,家境在当地算是殷实。不幸的是,她的母亲和父亲先后于2013年和2015年因病离世,留下姐姐和她相依为命。困境之中,党和政府伸出温暖之手。
2011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和就业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这是面向全省孤儿、具有普惠意义的制度,标志着全省孤儿保障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从2018年1月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再次提标,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每名孤儿每月70元提升至170元。
据统计,湖南省现有孤儿3.4万名,其中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残儿童4000余名。自2016年开始,湖南率先提出将服务对象延伸至社会困境儿童,把弃婴和有需求的散居孤儿分类养育、市县两级机构分层定位功能、将养育范围扩大至除弃婴孤儿以外的困境儿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等当成重点任务来抓。
2013年,长沙市望城区、雨花区,常德市临澧县,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等七个区县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11月,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解决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此外,针对入院儿童残障率高的现状,湖南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现已形成了以手术矫治、脑瘫康复、大病救治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性医疗救助体系。2013年以来,民政部及省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4000余万元,资助手术矫治和个案救治孤残儿童4000余人次,脑瘫康复训练1000余人次,配备康复辅助器具1200余例。
以留守儿童之家为阵地 切实保护儿童利益
在溆浦县统溪河镇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一到放学时间,便成了孩子们的乐园。13岁的小思杭从小双耳失聪,父母又不在身边,很少与人交流,还常常与同学打架。在她紧张、冷峻的眼神中,完全没有同龄儿童所具有的天真烂漫。其班主任反映,她曾有过轻生的念头。
为帮助小思杭,除了学习辅导外,老师还给她换了个性格好的同桌。见她喜欢阅读,老师还经常与她聊文学、拉家常、谈感想,潜移默化中引导她,鼓励她多与父母视频聊天。在她生日那天,老师还专门给她煮了份长寿面,小女孩吃完面后,拥抱着老师,连说三声“谢谢老师”。随着不断引导,小思杭敞开了心扉,笑容变得甜蜜了。
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湖南省委省政府从没有松劲。在湖南省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特别提出“要给留守儿童美好的明天”。省长许达哲在省两会上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行专门部署,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11月起,由省民政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政府兜底的部门联动保障机制。通过前期摸底,全省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93385人,现已100%实现了有效监护;无户籍儿童户口登记19642人,完成率100%;失学辍学儿童1112人全部返校复学,完成率100%。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成了儿童关爱工作的重要阵地。2017年,湖南各地抓住撤乡并村契机,将闲置的乡镇政府、村(社区)办公场地、中小学校等设施场所利用起来,积极建设。2017年、2018年,省民政厅共支持各地建设4000余所村级“儿童之家”,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覆盖全省每个村(社区)。各地以儿童之家为平台,为儿童建立独立档案和联系卡,及时掌握留守儿童、流浪乞讨、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儿童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关爱对象情况,确保所有留守、困境儿童都在动态监测范围内。
打造温馨家庭 让流浪的孩子有归途
从“十一五”以来,湖南省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0万余人次,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2012年至今,省民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两个专项行动,将1.8万多名流浪孩子送到了父母或监护人身边,帮助3017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结束了他们的流浪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时,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主动救助保护。各地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服务点、救助专用车为依托,重点对网吧、游戏室、车站、桥下、建筑工地等流浪未成年人比较集中的临时居住场所进行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联合公安、城管组建临时救助服务小分队,在严寒、高温酷暑等天气,开展集中救助行动,及时发现和救助保护每一个角落的流浪未成年人。
目前,全省共有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7个,各救助站设立了生活文体设施、营养餐饮、健康检测等措施,还对受助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照顾、康复服务和生活技能的训练,打造了流浪未成年人的“温馨家庭”。
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湖南按照“救助保护—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回归家庭(社会)”的救助模式,切实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各救助管理机构积极开展“类学校”教育模式,根据受助未成年人的年龄层次,开设了类似学校设置的课程,制定了学习规范、生活规范、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貌规范、卫生规范等制度,还设立心理健康室,聘请心理医生,不定期为他们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纠偏和行为矫治。对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采取聘请专业人员入站开课与委托相关机构外培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推出了相应的技能培训项目,增加他们融入社会的本领。
(来源:中国社会报)